财务与资产管理处(采购与招标中心)是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,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统一领导下,组织和管理学校的经济活动。主要任务是: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;合理编制预算,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;科学使用学校资源,努力节约支出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;建立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,规范校内经济秩序;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,及时提供财务信息,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依据,积极配合学校作风建设,大力倡导服务态度、服务效率、服务质量三位一体的服务理念,逐步拓宽服务功能,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一、机构设置
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下设财务科、招标采购科、综合科。
二、领导分工
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副处长:何江,主持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。
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副处长:温姣,分管财务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。
三、财务处工作职责
(一)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,贯彻执行国家预算、会计、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,建立健全学校相关管理制度。
(二)负责学校收入管理工作,负责学校收费项目的申报和收费票据的管理,并组织费用收取工作;准确地反映学校各项资金来源,依法上缴收入。
(三)负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,严格预算执行,完整、准确编制学校决算,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。
(四)做好会计核算、会计分析工作,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。
(五)负责学校会计档案、采购项目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立卷归档,按学校的有关规定,定期编制清册并移交。
(六)负责学校财务、采购信息化建设、维护和管理工作。
(七)负责学校涉税业务的办理工作。
(八)负责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,发挥会计监督职能,防范财务风险。
(九)负责学校采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,以及委托代理机构监管。
(十)负责受理学校各二级单位的采购计划与申请,审核审查采购项目资料,负责采购项目的组织形式与采购方式等事宜的报批工作。
(十一)负责编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,发布学校采购信息(采购公告、中标或成交公告等),签发中标(成交)通知书。
(十二)负责拟定并组织采购合同的审定签约,并报上级备案。
(十三)负责受理采购中供应商提出的质疑,配合处理相关投诉事宜。
(十四)负责采购报表的编制。
(十五)负责学校财务、采购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
(十六)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。